一、资助对象(一)热爱祖国,品学兼优,具有回报社会和家乡的感恩之心;
(二)在读(或应届)重点大学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博士生;
(三)家庭经济困难,无能力负担学习、生活费用;
(四)直系亲属(爷爷、奶奶、兄、姐、伯、舅、姑、叔、姨)中均无经济能力供给学费;
(五)本人接受本基金会《章程》、自愿加入本会,承诺自觉履行本会规定的责任和义务。
二、资助标准 (一)每人每月750元,每年7500元;(7、8月暑假除外)
(二)符合本会规定的可连续资助,直到各阶段学习毕业;
(三)继续攻读硕士、博士以及出国深造的,还可按规定申请学业资助。
三、申请材料(一)《申请书》(本人手写)
(二)填写《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资助申请表》(承诺人须本人手体签名)
(三)《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资助申请表》上所要求的材料
(四)签订《助学协议书》(收到本会首付资助金后协议生效)
(以上(二)(四)可在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官方网站“资源中心”下载)
四、申请时间:每年七、八月份提交
五、材料提交:申请人可邮寄或亲自提交材料到本会,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。
六、审核流程:校方推荐、基金会评审、校方复审、网上公示
七、资助方式:由基金会工作人员按时、按额、按人将资助金存入受助者个人账户,或按基金会审核确定的学生名册捐到学校委托发放到资助人。
八、资助变异受助者在受助期如有以下情况,本会将停止资助。
(一)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善,不符合基金会贫困生标准的;
(二)学习成绩下降,不是专业中的优秀生,有不合格科目的;
(三)每学期不给本会写汇报信,告知本人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的;
(四)收到资助金后,六个月未交领款单的;
(五)不积极响应本会发起的互动消息,无特殊原因不参与基金会举行和组织的会议、公益等活动的。
受助者在受助期如有以下情况,本会将停止资助并追回资助金。该退款仍用作教育基金,继续用于符合本会申请须知资助条件的受助者。
(一)参加非法组织的;
(二)经查实,申请时填写个人及家庭情况不真实的;
(三)长期不和本会主动联系,且长达半年不回本会消息的;
(四)行为和道德受到社会和学校处分的;
(五)将助学金挪作他用的,或有其他违反助学协议规定的受助者;
(六)被停止资助的受助者,无论受助的金额多少和时间长短,仍须履行对本会的承诺。
九、咨询电话:027-87559999
基金会网址:http://www.bohaojixue.com
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